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2/07/222.公司名稱:常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原名稱:鴻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)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發生緣由:(1)本公司經102年0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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